總館「家庭書香FUN送禮」活動,借越多、氣炸鍋等你拿!
一、活動時間:1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三、活動對象:持本館家庭圖書證借閱館藏之讀者 四、參加資格 (一)凡於活動期間持家庭圖書證至「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借閱實體館藏,累計借閱量前3名之讀者(不同借閱證不得合併計算),即可獲得好禮。 (二)借閱冊數僅計算於「總館」借閱之借閱量,於本館其他服務據點之借閱不列入計算。 五、得獎通知:得獎者由本館於115年1月15日前以電話及Email通知,聯絡資料以本館系統為準;若因聯絡資料有誤導致無法取得通知,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六、領獎方式 (一)得獎者需攜帶家庭圖書證及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於115年1月31日前至總館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二)領獎時須填寫【領獎登記表】,如領獎者非與家庭圖書證屬同一戶籍,則視為委託領獎,請先填妥【代理領獎委託書】及【領獎登記表】,由受委託代領人攜帶上述資料及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親自至總館領獎。 (三)請務必於【領獎登記表】與【代理領獎委託書】詳細填寫正確資料,若有爭議時,應以本館審核為主,非法冒領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本館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四)得獎者應於領獎時當場拆封檢查獎品,如有數量或面額不符情形應立即通知本館,恕不接受事後反映。 (五)獎品經兌換、確認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自行拋棄、毀損,本館恕不補發。 (六)依所得稅法規定,當年度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臺幣1,000元,將列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不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應提供得獎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電話,若未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品金額將會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申報。 七、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一)活動相關資訊以活動頁面為主,凡參與本活動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館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二)獎項詳細內容及規格以實物為準,相關示意圖片僅供參考。 (三)本館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本活動之權利。修改後之活動內容將更新於活動網頁。 (四)如有未盡事宜,本館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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